扬子江生态文明创新中心关于发布《“长江南京段智慧管控平台”研究课题项目申报指南》
及组织项目申报的通知
宁扬﹝2019﹞ 6 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好“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把长江经济带建设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行示范带、创新驱动带、协调发展带”等重要指示,扬子江生态文明创新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紧紧围绕如何建设好长江南京段综合治理“最强大脑”的课题展开深入研究,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在市科技局的指导下组织开展“长江南京段智慧管控平台”课题研究,现将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课题及经费
“长江南京段智慧管控平台”研究课题是中心建设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研究经费100万。
二、申报组织
1、该项目由中心负责项目总体组织申报、论证遴选和实施管理。
2、参照一般性科研项目的组织实施方式,公开竞争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3、项目申请单位为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具备项目实施条件,有固定的场所和承担项目必须的人员、自有资金和技术条件。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项目负责人和申请单位无不良信用记录。
4、申报项目应具有创新性和时效性,项目合同签订后20天内提交项目方案设计初稿,项目总执行期限为30天,项目整体服务期不少于365天。申报单位应同意其获立项的课题研究成果由中心在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5、本项目的所有成果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和所有权益归中心所有。项目承担单位不得引用、发表和向第三者提供。
6、中心引用项目承担单位的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中心所有,中心可依法享有就该项技术成果取得的精神权利、经济权利和其他权利。
三、申报要求
1、纸质项目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七份(左侧装订、加盖公章、不得使用压条、铁夹或穿孔),提交后原则上不可变更。
2、电子稿项目申请材料发送至中心公共邮箱,要求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否则视为无效。
3、《“长江南京段智慧管控平台”研究课题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长江南京段智慧管控平台”研究课题项目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请申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不得夸大、虚报。“研究方案(技术路线)”必须使用框图,仅文字表述无效。
四、其它事项
1、本次项目申报日期为2019年7月24日9:00——2019年7月29日17:00。
2、申报单位应于截止日前完成申报,将申报书与信息表电子稿发送至中心公共邮箱,纸质材料送交南京市江北新区腾飞大厦15楼(江淼路88号,地铁10号线临江站可转班车到,报送材料人员请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逾期概不受理。
电子邮箱:public@yicec.cn
联 系 人:陈讯
联系电话:025-58571302,025-58575916
附件:
1-“长江南京段智慧管控平台”研究课题项目申报指南.docx
扬子江生态文明创新中心
2019年7月24日